中共普洱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對市國投集團黨委開展了巡察。2022年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組向市國投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集團黨委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專題召開黨委會議認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確黨委主體責任,成立了由黨委書記、董事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及紀委書記為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程參與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確整改任務,落實整改責任。集團黨委將巡察反饋指出的3方面11個43項具體問題進行逐項任務分解,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2022年10月17日,集團黨委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對照巡察反饋意見查擺問題,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三)轉化整改成果,形成制度規范。集團黨委堅決貫徹落實市委第三巡察組工作要求,將巡察整改工作與集團公司發展緊密相結合,以整改促業務,以業務帶整改,通過立行立改與長效常治相結合,舉一反三抓整改、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機制,確保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細落實。 二、整改進展情況 (一)關于“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關于“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不深入”的問題。堅持把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作為每次黨委會及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第一議題”,及時學、跟進學、系統學,并結合集團實際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切實將學習感悟融入工作實際,將理論學習成果轉化為謀劃推動企業發展的強大動力。(2)針對“黨委履行‘管大局’工作職責不到位”的問題。集團黨委充分發揮全面領導作用,以制度為抓手、用機制作保障,抓好主責主業。集團黨委圍繞工作規劃重點已重擬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清單,集團公司將出臺“十四五”中長期規劃,所制定的28項管理制度經整合調整需印發27項,已印發26項,剩余1項制度目前正在修訂中。(3)針對“政治理論學習不到位”的問題。集團黨委認真梳理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確保理論學習按計劃嚴格執行,對原計劃學習但未學的內容已在2022年10月28日第6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補充學習。(4)針對“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的問題。集團黨委認真學習領會上級文件精神,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確保執行上級政策和決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對違規預發績效薪酬已于2022年5月停止發放。(5)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的問題。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對意識形態工作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做到工作開展有計劃有考核有落實。(6)針對“落實保密工作不到位”的問題。修訂完善集團內部相關工作制度,加強保密宣傳教育,增強保密安全意識,常態化開展保密安全檢查。 2.關于“落實巡察審計指出問題整改責任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7)針對“巡察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的問題。集團下屬公司持續催繳欠款,與欠債公司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協商,并將有關事項上報集團并轉報市國資委給予研究。(8)針對“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問題。對落實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相關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2名下屬公司負責人在公司會議中作出深刻檢討,規范接待管理,完善接待審批。(9)針對“對審計提出整改意見不重視”的問題。集團黨委于8月29日召開黨委會議,要求按照發文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制度修訂印發工作。截至目前,已修訂印發26項內控制度,并對不重視審計整改的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處理。 3.關于“對控股公司監管缺位”的整改進展情況。(10)針對“對下屬持股公司控制不力”的問題。嚴格落實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要求及“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出臺《項目(業務)資金支付流程管理辦法》《“三重一大”決策管理制度》《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項目業務資金支付前置條件、流程,資金支付實行公司領導集體研究決策。從人員管理及業務流程兩個方面抓好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11)針對“出借款未收取利息”的問題。嚴格按照上級關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外借款規范管理,保證出借資金程序手續合規完備,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準確計提利息,并委派進駐財務人員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強化國企參與經營管理力度,嚴格把控財務風險。 4.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12)針對“融資性貿易經營風險”的問題。明確合作雙方后續業務的具體合作事宜,在確保貿易業務真實性的情況下,對需開展投入的項目進行產出比測算,并報經雙方上級機構審批同意,確保經營安全。(13)針對“投資風險”的問題。集團公司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經營監督管理,對投資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財務情況、人員變動情況等及時跟蹤關注。《普洱市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管理制度》,明確市產投公司下屬子公司后續涉及對外投資事宜,要求嚴格執行集團和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國資委對外投資審批流程。(14)針對“負債經營風險”的問題。加強市縣聯動,逐步降低負債額度。不斷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化解能力,加強防控能力建設,完善風險處置機制,提高統籌應對能力。(15)針對“利潤核算不真實”的問題。公司就借款事宜與對方公司商議,雙方初步達成由公司制定還款計劃,在年內確認利率調整。(16)針對“應收未收利息流失風險”的問題。已收回部分利息,剩余部分正在催收中。(6)針對“虛假注資行為”的問題。持續防范化解風險,不斷健全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機制,逐步補足子公司注冊資本金。(7)針對“化解和防范資金風險”的問題。要求集團及下屬子公司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防范風險的意識,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辦法規范填寫合同,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集團黨委對經辦人指明錯誤、進行批評教育。 (二)關于“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不有力”方面 1.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嚴格”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違規發放薪酬、補貼”的問題。出臺薪酬管理、會計核算等相關管理制度,明確薪酬發放審核審批、資金支付簽批等流程,要求下屬子公司嚴格執行公司管理制度,從源頭上遏制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責成組織清退違規發放資金。(2)針對“公務接待不規范”的問題。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嚴禁無公函接待、一函多餐,實行對口接待,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強化公務接待審批,加強接待費報賬審核,不符合規定和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報銷。違規報銷接待費用已全部退回。(3)針對“差旅費報銷不規范”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規范差旅費審批報賬流程,以線上報銷系統取代手工填報,禁止無審批報銷。多報銷差旅費已全部退回。(4)針對“違規購買手機”的問題。嚴格執行集團公司采購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下屬子公司辦公用品、設備購買配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采購請示報批各項要求。違規購買手機的當事人已全部清退款項。(5)針對“超標準配置公務用車”的問題。組織各下屬子公司認真學習市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加強對公務用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認識,嚴格執行車輛派遣、駕駛、檢查等規定,堅決杜絕違反公務用車行為的發生。(6)針對“違規攤派費用”的問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審批報賬手續,要求各子公司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得觸碰紀律底線、紅線。 2.關于“失職失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隨意變更協議”的問題。對子公司投資收益、融資成本等財務數據進行測算分析,全面梳理利潤總額分配情況。目前已啟動子公司注銷工作。(2)針對“虛假捐贈”的問題。出臺公司對外捐贈管理辦法,責成下屬企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責成有關人員清退完成相關費用。(3)針對“經營管理不善”的問題。嚴格按采購管理要求做好供應商的選擇和質量把控,認真做好應急處理預案,形成積極有效的風險保障機制,避免此類情況發生。 3.關于“違規報銷機票款”的整改進展情況。進一步規范財務報銷制度,加強報銷單據審核。機票行程單打印錯誤已更正,票務代理商重復收取的費用已退回公司。 4.關于“財務核算不規范”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往來款項核算不明晰”的問題。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記賬規則。(2)針對“記賬順序混亂”的問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開展財務部門內部檢查,全面核查記賬臺賬,抓好問題整改。對記賬順序錯誤的單據進行修改,重新調整記賬順序。(3)針對“內部往來資金未注明原因”的問題。加強資金支付監管和財務人員的培訓,進一步完善財務審批制度,對事由不清用途不明的單據不予簽批。未注明轉賬事由的往來資金已補充轉賬事由及用途。(4)針對“支付費用不嚴謹”的問題。建立健全資金審批管理制度,規范審批程序,要求財務人員嚴格按照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對所附單據進行嚴格把關,對材料不齊全、手續不完整的支付事項一律不予辦理資金支付。 5.關于“作風建設不嚴不實”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黨委工作不夠嚴謹”的問題。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要求切實改進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責任意識和業務水平。安排專人對黨委近年來下發的文件進行逐一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黨委工作規則已進行修訂并重新印發。(2)針對“班子成員作風漂浮”的問題。集團黨委對存在問題的2名班子成員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作出書面檢討。 (三)關于“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方面 1.關于“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1)“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嚴格”的問題。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確保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規范、合規合法。(2)針對“執行‘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不嚴格”的問題。進一步規范議事決策制度,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和“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必聽”要求。(3)針對“任職資格條件把關不嚴”的問題。要求黨委辦公室認真核查干部人事檔案資料,嚴格按照要求審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集團黨委嚴把干部任職條件關口,對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不予提拔。(4)針對“干部考察不嚴肅”的問題。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堅持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將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環節貫穿干部考察始終,確保考察過程規范和透明。(5)針對“執行回避制度不嚴格”的問題。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認真落實回避規定,嚴格執行任前報告制度。(6)針對“未形成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材料”的問題。強化對干部選拔任用從動議到任職全過程紀實,每項具體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做到應存盡存、真實有效,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范。(7)針對“黨委人事會議記錄不規范”的問題。落實專人專本記錄黨委人事議題,要求記錄人員如實、詳細記錄會議內容,確保內容客觀真實。 2.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履行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1)針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集團黨委于2022年10月底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聽取下屬各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并明確下一步工作要求。由集團黨委牽頭,集團各內設機構和下屬各公司協同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形成廉政風險防控機制。(2)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而不實”的問題。推進“清廉企業”建設工作,要求班子成員對2021年度《個人述職述廉報告》中內容不完整、全面從嚴治黨等問題一筆帶過的重新進行撰寫,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0879—2892828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魚水路18號 電子郵箱:pesgtjtdw@163.com 來源:市紀委市監委網站 |